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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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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进展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深圳白鹭绿能充换电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白鹭充换电基金”、“投资基金”)份额,占白鹭充换电基金30%的份额;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胤控股”)以人民币75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白鹭充换电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深圳白鹭绿能服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白鹭”),占深圳白鹭2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白鹭充换电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0元,华胤控股向深圳白鹭实缴出资人民币250万元。

  二、退出投资基金的原因及方式

  鉴于投资基金目前尚未开展投资活动,基于公司在项目投资、资金运营等方面的多重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退出白鹭充换电基金,并签署了《合伙企业退伙协议》;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胤控股将持有的深圳白鹭全部股权(25%股权)以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东江世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世纪”),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胤控股其余尚未出资部分由东江世纪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目前前述退伙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东江世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826841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麦伟彪

  成立日期:2015-08-05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与东江世纪不存在关联关系。东江世纪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

  四、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做出的,有利于公司聚拢资金,发展主业,并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合伙企业退伙协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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