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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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熨平周期波动 财政政策诠释“积极十年”

  (上接A01版)

  积极发力 稳定经济大盘

  在做好“减法”的同时,十年以来,财政也积极做好“加法”,加大支出力度,有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许宏才表示,2012年至2021年,财政部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有效降低了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较好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2015年至2021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2.2万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等。

  “同时,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许宏才强调,财政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2012年至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7.1万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28.88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万亿元。

  今年以来,专项债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当中占居了重要的一席之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国常会决定“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截至8月末,今年以来各地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5191亿元,超过2020年同期峰值,创历史同期新高。

  9月末,地方利用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发行专项债“开闸”。辽宁于9月27日、天津于9月28日均利用结存限额发行了专项债,还有河北、江西、海南、江苏等不少地方在四季度发行计划当中披露将于10月发行新增专项债。

  在光大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看来,盘活专项债结存限额、配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调增的信贷额度等,将对四季度广义财政支出形成有力支撑,从而拉动基建投资增速继续处于高位,起到稳定经济增长的作用。

  立法加速 深化体制改革

  除了政策上的“加减法”,十年来,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税制改革方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入推进,地方税体系稳步健全。截至目前,已经有12个税种完成了立法。

  李旭红表示,过去十年间,我国积极推进落实税收法定,绝大多数税种如期完成了税收立法工作,强化了法制基础。同时,我国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有效防范风险,并充分发挥财政支出对于社会投资的引导效应,使国民收入分配更公平、央地分配更合理,广泛调动了各级政府及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有所下降。在专家看来,要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相应作用,财政可持续性也尤为重要。财政应在当前与长远、政策与制度中实现平衡发展。

  展望未来,李旭红也认为,在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上,应有底线思维,保障财政的可持续性。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等各项要求并继续完成未完成的税收立法工作,持续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有效降低税收负担、减少遵从成本等方式,助力我国投资、消费环境改善。有效发挥税收调节效应,规范资本管理,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的显著动能,形成有利于我国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持续改善我国绿色低碳财税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环境竞争力。

  “比起临时性的政策措施,未来减税降费以及平衡财政收支更应依靠制度改革。尤其是实现从总量减税降费到结构的调整,要立足于财税体制改革促进新发展格局构建。”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比如,通过消费税等改革以及社保制度改革构建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通过个税改革等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进而提振消费、促进内循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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