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在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出适当调整后适时重新申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在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出适当调整后适时重新申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第221816号),于2022年8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2181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2年9月3日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自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在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出适当调整后适时重新申报。
三、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下提出的,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涉及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