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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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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独立董事叶永禄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叶永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叶永禄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叶永禄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对叶永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查证,丁劲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丁劲松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职业素养等均符合任职要求。丁劲松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丁劲松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丁劲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劲松先生简历

  丁劲松先生,男,1969年出生,硕士。现任上海海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第十四届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上海市虹口区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理事、爱建特种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上海市江苏商会第三届轮值会长、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副会长、新沪商联合会轮值主席。曾任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三届工商联主席、第十一届上海市青联副主席。丁劲松先生曾多次获得上海市青联“青联事业突出贡献奖”、2011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奖”、“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突出贡献个人”、“全国希望工程20年杰出公益人物”称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商联合会授予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以及第二届“宝山区十佳青年”等多项荣誉。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3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7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7日

  至2022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刊登于《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22年10月2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二维码登记: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A股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4、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5、联系电话:021-54277820、021-54277865

  6、传真:021-54277820

  7、联系人:葛欣颖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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