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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34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现提名刘永升先生、富康年先生、李树军先生、宁恢先生、张延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赵新民先生、李宗义先生、周蔚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37)。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2022-038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6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

  至2022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n)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01、3.02、3.03、3.04、3.05、4.01、4.02、4.03、5.01、5.02、5.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杨宗峰、李向勇

  联系电话:0931-2130678   传真:0931-2130678

  (三)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 邮政编码:730000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在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o”,在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数”相应栏中填写具体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3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B座327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宇主持。公司现有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刘晓宇先生、李耀斌女士、孙玉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36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刘永升先生、富康年先生、李树军先生、宁恢先生、张延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新民先生、李宗义先生、周蔚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换届提名人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十条、《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的独立性,有能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永升先生、富康年先生、李树军先生、宁恢先生、张延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新民先生、李宗义先生和周蔚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刘晓宇先生、李耀斌女士、孙玉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升: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内蒙古和林格尔人,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任兰州商学院学生处实习研究员、副主任科员;1996年9月至2001年8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兰州大学历史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组织员;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任甘肃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副处级干部;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任甘肃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2004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负责人;2004年11月至2005年9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调研员;2005年9月至2009年11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其间: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其间: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十六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陇南市委副书记;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任陇南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富康年: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甘肃民勤人,中共党员,文学硕士,编审,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2023)。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西北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大学本科);1984年7月至1987年9月在甘肃教育学院任中文系教师(其间:1985年7月评为助教);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兰州大学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甘肃教育学院历任教务处科研师资科副科长、科长,院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副处长级)(其间:1991年12月聘为讲师);1997年12月至2000年5月任甘肃人民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编辑(其间:1999年7月聘任编辑);2000年5月至2008年2月任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杂志社编辑、综合部主任(其间:2002年4月聘任副编审,2007年6月聘任编审);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副总编辑、《读者》主编;2010年3月至2019年5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社长、总编辑;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树军: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甘肃定西人,中共党员,历史学硕士。1990年9月至1993年6月在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1993年6月至2005年4月在甘肃人民出版社文史室(第二编辑室)从事编辑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任甘肃人民出版社第二编辑室副主任;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图书出版中心副总编辑(主持工作);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图书出版中心主任;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图书出版中心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图书出版中心总经理,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总编辑、法定代表人;2013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编辑,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编辑(主持经营管理工作),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编辑,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副总编辑,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总编辑,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1年12月至今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编辑、董事,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总编辑。

  宁恢: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甘肃兰州人,中共党员,文学硕士。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在兰州大学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学习;1998年7月至2000年1月在甘肃人民出版社教育社从事编辑工作;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任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杂志社编辑;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副社长;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副社长、集团期刊营销部总监;2010年3月至2013年7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常务副社长兼副总编辑;2013月7至2019年6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常务副社长、副总编辑;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公司读者杂志社常务副社长、副总编辑(主持工作)。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读者杂志社社长、总编辑;2020年11月起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读者杂志社社长、总编辑。

  张延龙:男,1985年8月出生,汉族,甘肃酒泉人,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9月至2007年6月在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在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富民分理处工作;2009年9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业务部客户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银行甘肃分行中小企业业务中心钻石团队助理客户经理(其间: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在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6年6月至2019年8月任甘肃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资本运营一级主管;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甘肃电投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改革办)资本运营一级主管;2020年10至今任甘肃电投集团公司资本管理部副主任。

  赵新民:男,1970年12月生,汉族,甘肃临洮人,法学学士。1993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公司证券和其他商事领域资深律师。1993年至2001年任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1年至2005年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5年至2018年任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8年8月至今任上海市民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1年被上海市律协作为证券专业人才引进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参与创办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曾为多家企业改制、上市设立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现担任上市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64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20)、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21)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宗义:男,汉族,1970年3月生,甘肃兰州人,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享受省政府津贴的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二层次)。1998年开始从事财务审计、咨询工作,作为项目合伙人先后负责过北京住总集团、金川集团、酒钢集团、甘肃国投集团、甘肃公航旅集团、兰石集团、甘肃电气集团、甘肃农垦集团、甘肃金控集团和甘肃银行、华龙证券等数十家重要客户的改制、上市、发债和年度审计项目,并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甘肃分所所长,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申诉与法律维权委员会主任,甘肃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兼任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西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专业硕士项目企业导师。任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2019年10月曾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蔚华:男,汉族,1963年9月生,安徽亳州人,经济学博士。1988年至1996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与研究》编辑部编辑、副总编辑,1996年至2011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辑、总编辑,2011年至2017年任民政部中国社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2017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印刷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学报《新闻春秋》杂志主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宣部全国出版学科共建工作专家组成员、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和教材编辑委员会委员。获得第十届韬奋出版奖,首届全国新闻出版领军人才,百名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首届高校出版人物奖等荣誉。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新闻史学会编辑出版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曾任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出版政府奖出版人物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全国出版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出版基金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和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评审专家等。

  附件2: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宇: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甘肃敦煌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经济学学士。1996年5月至2008年2月在甘肃人民出版社财务处工作,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兼)。

  李耀斌:女,1972年5月出生,汉族,甘肃陇南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1年至1998年,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所,财务,干部;1998年至2012年在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前身甘肃人民出版社,其中,2010-2012年任职财务部副部长)工作;2012年至2020年7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7月至2022年4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年4月至今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

  孙玉婷:女,1986年2月出生,汉族,甘肃陇南人,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在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攻读本科;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在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攻读硕士;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为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职工;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员(试用期);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初级业务主管;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初级业务主管;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初级业务主管、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一级经理、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困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一级经理、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部长助理、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部长;2020年1月至今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副部长。2021年12月起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37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喜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考虑到目前全国疫情现状及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经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大华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喜进行了沟通,中喜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大华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大华获得的业务资质有: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大华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2021年末,大华拥有合伙人264名,注册会计师148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名。

  大华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75,105.6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公司数量为449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惠全红,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华合伙人,1993年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9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世娥,2018年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审计了3家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春,201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5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大华的审计费用为75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审计费、手续费、税费、差旅费等),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中喜。中喜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喜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无任何被立案调查、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不诚信记录。公司未出现委托中喜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喜的情况。上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喜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考虑到目前全国疫情现状及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经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大华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中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中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审计机构中喜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喜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并将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本次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审计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审计质量,且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该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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