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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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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2-02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所属船舶“明州68”轮作为废钢船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给自然人陈培光,最终拍卖价格为人民币3,23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2年8月26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老旧船舶“明州68”轮的议案》。

  2022年10月9日,公司在浙江船舶交易市场通过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舸船舶拍卖”)将所属“明州68”轮(以下简称“该轮”)进行了无保留底价公开拍卖,最终陈培光先生以3,230万元价格拍得该轮。当日,本公司与陈培光先生签订了《废钢船买卖合同》。截至出售日,该轮账面资产净值为917.36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姓名:陈培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福安市潭头镇棠溪村陈厝巷一弄3号

  本公司与陈培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明州68”轮系1989年10月由日本建造的69,950载重吨散货轮。公司于2006年12月购入该轮,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航线。截至出售日,该轮账面资产净值为917.36万元。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轮将于2022年10月达到强制报废期限(船龄达到33年)。

  根据本公司船队结构调整计划,决定将该轮报废处置。按照浙江省国资委资产处置相关管理办法,在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 2022年10月9日,公司在浙江船舶交易市场通过易舸船舶拍卖对该轮进行了无保留底价公开拍卖,最终陈培光先生以3,230万元价格拍得该轮。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年10月9日,本公司(甲方)与陈培光(乙方)签订《废钢船买卖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交易标的:“明州68”轮散货船;

  (二)船价:根据公开拍卖结果,该轮出售总船价合计人民币3,230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四)交船期限和地点

  交船期限: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由甲方选择。

  交船地点:浙江沿海海域范围内的泊位或锚地(以甲方的交船通知为准)

  (五)违约和纠纷的处理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在交船确报通知的时间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船款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已付船款及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款及其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

  (六)合同的签署与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轮船龄将满33年,属强制报废船舶,因此本公司将该轮作为废钢船出售。公司将积极推进船队更新和运力结构优化工作,打造经济性高、竞争力强的干散货运输船队,不断提升企业运输服务质量和企业竞争力。

  该轮的出售可为本公司提供3,230万元的营运资金,影响公司当期税前利润约2,200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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