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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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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10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217.64万股且不超过2,35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3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0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58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6%,购买的最高价为17.08元/股,最低价为16.7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79,73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176,409股,占公司总股本2.13%,购买的最高价为17.08元/股,最低价为11.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0,901,734.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2022-107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顺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白晓松先生、陆文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吴峻先生、陶然先生及唐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

  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仲义、严阿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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