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2-10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原披露公告中有部分内容需予以修正,相关内容如下:

  一、“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部分内容修正

  修正前: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修正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除上述内容的修正外,原《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0日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修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10月 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2年10月0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0月21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0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5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