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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6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243,467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8元/股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43,467股,并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回购价格调整为2.5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通过办公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1年3月11日,公司发布《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21-006号),公司收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0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3月 18日,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 2021年3月2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临2021-015号)。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2021年4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1年5月7日,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八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 2021年6月24日,公司发布《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1-048号),公司已于2021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9. 2022年9月30日,公司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1、如激励对象因身故、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部分,在本计划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其在考核期内实际任职时间确定每个批次可解除限售比例及数量,剩余未解除限售部分(包括各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计算利息)回购。2、如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得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或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部分不予解除限售,公司按授予价格(不计利息)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工作调动、2人因退休、2人成为监事(候选人),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数量和价格条件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

  2、回购数量

  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43,467股。

  3、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权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1年7月7日,公司披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7月14日实施完毕。

  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1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19日实施完毕。

  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每股派息额。

  因此,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2.58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不会影响股权激励事项的继续实施。我们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需进一步的批准和授权,且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调整确定和回购的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6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工作调动、2人因退休、2人成为监事(候选人),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公司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回购数量共计2,243,467股,并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回购价格调整为2.5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王海滨先生、李大伟先生和李勇昭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2-06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决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43,467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90,316,345元变更为2,188,072,878元,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由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已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7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的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房永斌先生、王海滨先生、李勇昭先生、朱桐先生、马德印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第二大股东-CLH 12 (HK) Limited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王天兵先生、王炜阳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建卫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马一德先生、张秋生先生、许多奇女士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2-07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72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6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工作调动、2人因退休、2人成为监事(候选人),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公司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回购数量共计2,243,467股,并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回购价格调整为2.5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函,同意提名薛斌先生、郑佳珍女士为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7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43,467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90,316,345元变更为2,188,072,878元,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由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已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7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到换届期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的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房永斌先生、王海滨先生、李勇昭先生、朱桐先生、马德印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第二大股东-CLH 12 (HK) Limited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函,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王天兵先生、王炜阳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建卫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马一德先生、张秋生先生、许多奇女士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函,同意提名薛斌先生、郑佳珍女士为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1、房永斌,男,1972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驻埃塞俄比亚水泥厂总经理,中国建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业务三部副经理、总经理,中国建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铁物总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铁物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房永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房永斌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以外,其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王天兵,男,1968年生,硕士。历任北京富然大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银行美林房地产直接投资部执行董事,黑石集团高级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地区房地产主管。现任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联席总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王天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天兵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任联席总裁以外,其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王海滨,男,1968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上海公司机修厂财务部经理,中储上海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财务总监,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事业部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储上海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现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主持经理层工作),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兼),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英国亨利巴斯父子有限公司(Henry Bath & Son Limited)董事、首席执行官(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王海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134股,持股比例为0.0067%。王海滨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王炜阳,1965年生,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地产开发部总经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天津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航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普洛斯(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普洛斯(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北京天目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王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炜阳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普洛斯参股企业-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以外,其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李勇昭,男,1966年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青岛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事业部副部长)、总经理(山东地区事业部部长),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负责人(兼),中储工程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现任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挂职),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储小额贷款(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李勇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4,016股,持股比例为0.0308%。李勇昭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挂职)以外,其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朱桐,男,1967年生,硕士。历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包装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包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中资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朱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桐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任专职董监事,在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企业-中资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7、马德印,男,1968年生,硕士。历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东北公司铜业部经理,沈阳诚通金属有限公司铜业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诚通金属(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诚通金属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马德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134股,持股比例为0.0067%。马德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

  1、马一德,男,1967年生,博士、博士后。2013年至2020年期间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任研究员。现任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文澜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马一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一德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张秋生,男,1968年生,博士。曾担任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任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张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秋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许多奇,女,1974年生,博士。2003年至2018年期间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任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许多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许多奇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张建卫,男,1957年生,博士。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副董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兼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招商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张建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建卫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监事候选人:

  1、薛斌,男,1968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兼),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物流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现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主席,诚通建投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薛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持股比例为0.0005%。薛斌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郑佳珍,女,1983年生,大学本科。现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储物流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郑佳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612股,持股比例为0.0056%,系因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公司将按照《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回购,回购完成后,郑佳珍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郑佳珍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0日

  至2022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00、2.00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00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8日、19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蒋程

  联系电话:010-52698399

  邮    箱:zhengquanbu@cmstd.com.cn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邮    编:100073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特别提示

  由于时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发生变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欲现场出席会议,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8日17:00之前与本公司联系,确认进入会场的最新防疫要求。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对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7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6人因工作调动、2人因退休、2人成为监事(候选人),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43,467股,并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回购价格调整为2.5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190,316,345股变更为2,188,072,87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190,316,345元变更为人民币2,188,072,87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EMS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2)申报日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5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6:30)

  (3)邮政编码:100073

  (4)联系电话:010-52698399

  (5)联系人:蒋程

  (6)邮箱:zhengquanbu@cmstd.com.cn

  (7)以中国邮政EMS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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