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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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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宣布:

  林伯强先生(“林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自2022年9月30日起生效。

  本公司已与林先生订立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根据林先生与本公司订立的服务协议,其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本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届时其将合资格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林先生的委任受其服务协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不时生效之《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及应选连任之规定。林先生年度董事袍金为95万港币(香港税收前)。林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参照行业标准和现行市况而厘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将会不时审核董事薪酬的水平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建议调整。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除本公告附件所披露外,林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无任何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并未在本公司股份中持有或被视作持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571章)第XV部所指的权益;并未在本公司或本集团(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于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就有关林先生的委任,董事会并不知悉其他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林先生确认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规定之独立性标准。

  董事会仅藉此机会对林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表示热烈欢迎。

  林先生的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林伯强先生简历

  生于一九五七年,林伯强先生拥有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际能源经济学术刊物(Energy Economics)主编,国家能源委员会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价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华社特聘经济分析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观察员、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能源引领者委员会执行委员。林先生近三年内曾担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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