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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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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DV20210578仲裁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DV20210578仲裁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就申请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申请人”)与本公司间涉及的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仲裁庭于2022年8月23日决定同意再次给予各方和解协商期限,并要求各方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关于SDV20210578仲裁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2022年9月29日,申请人和本公司各自向本案仲裁庭提交了《申请人关于和解谈判阶段性进展的汇报(三)及再次延长和解协商期限的申请》和《被申请人关于延长各方和解协商期限之申请书》。2022年9月29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处签发(2022)沪贸仲字第19241号文,仲裁庭决定同意再次给予各方和解协商期限,并要求各方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

  就本案争议标的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本公司与申请人已于2022年9月27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书,并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截止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有关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友好协商尽量妥善解决与申请人间的纠纷,但同时将继续做好各项仲裁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利,密切关注本案进展,依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本公司《被申请人关于延长各方和解协商期限之申请书》;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2022)沪贸仲字第19241号文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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