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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28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董事范蓓、马小伟、安文珏、潘若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安康、安文琪为激励对象安文珏亲属,上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董事范蓓、马小伟、安文珏、潘若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安康、安文琪为激励对象安文珏亲属,上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范蓓、马小伟、安文珏、潘若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安康、安文琪为激励对象安文珏亲属,上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30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29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源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实〈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本次列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列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2-030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和《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1、2、3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3)议案1、2、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杨东升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

  (4)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拟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

  邮编:453003

  联系人:李伦

  电话:0373-3559909

  传真:0373-3559909

  5、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为配合政府和公司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或“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保障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接待能力将根据届时河南省新乡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场地条件等进行合理安排。建议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河南省新乡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健康证明相关文件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hlym@hualan.com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上报且通过后才可接待股东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一: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1207,投票简称:华兰投票

  2、投票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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