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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7,23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债权项目、超临界水氧化及配套环保项目、徐圩新区化工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基地A地块、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运力系统提升项目(车辆及罐箱)及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438,141.28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作出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0,000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57元/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五)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七)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54,736,9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84,4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64,6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由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均已派发给激励对象,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5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57元/股。

  3、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回购金额共计1,405,600.00元人民币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64,686股减少至164,384,686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4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林”)持有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090,3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53%。

  2022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君联茂林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090,396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289,6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800,796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53%。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联茂林持有公司股票4,222,7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君联茂林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2,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9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君联茂林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君联茂林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此次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305,215,645.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此次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42,067.16万元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305,215,645.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注销8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及提供借款标的公司名称: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物流”)、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资;向连云港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密尔克卫”)提供借款。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对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增资、2,000.00万元对宝华物流增资、2,067.16万元对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资。

  ●借款金额: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连云港密尔克卫提供借款。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42,067.16万元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438,141.28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并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增资28,000.00万元,用于实施“超临界水氧化及配套环保项目”;对宝华物流增资2,000.00万元,用于实施“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对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资2,067.16万元,用于实施“运力系统提升项目(车辆及罐箱)”;向连云港密尔克卫提供借款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徐圩新区化工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基地A地块”项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标的基本情况

  1、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连云港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是为了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快速提升公司业务基础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宝华物流、密尔克卫化工物流、连云港密尔克卫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快速提升公司业务基础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42,067.16万元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密尔克卫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7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5,215,645.78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438,141.28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并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305,215,645.7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05,215,645.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5,215,645.78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305,215,645.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305,215,645.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1642-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9月28日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9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38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438,141.28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并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3,816.3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54.84%。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4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7.57元/股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股、以17.5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64,686股减少至164,384,686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464,686元减少至164,384,6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4日(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石旭、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4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55)。

  (四)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五)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5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15.54万份,实际首次授予对象为90人,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

  (七)2022年2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1万股,授予对象为7人。

  (八)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1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激励对象由90人减少至82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由415.54万份减少至354.0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8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和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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