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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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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2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2年10月13日(含该日)至2023年1月12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2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2年10月13日(含该日)至2023年1月12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如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2、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进行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持续持有期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刚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2602房(邮编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王晓萍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号轻工大厦12层1203室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航天大厦A座1601C(邮编:518046)

  电话:13560786745

  联系人:史忠民

  5.2 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on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站:www.jigoutong.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4、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风险提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认购、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调整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5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51)销售对象以及认购、申购业务限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本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销售。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认购、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认购、申购金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投资者部分认购、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招募说明书中一并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在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下一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基金份额。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认购、申购业务限额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了解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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