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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国辉、陈伟民、姚飞、李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建新、邱大梁、毕晓婷。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三名独立董事中,毕晓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建新先生、邱大梁先生未曾担任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包括基准年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决定。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独立董事为固定津贴,每年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税前)/人,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向Netgear Asia Pte. Limited.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向Netgear Asia Pte. Limited.申请开立不超过150万美元的保函,用于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与Netgear Asia Pte. Limited.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和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修订)》。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2年修订)》。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2022年修订)》。

  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度供应链”)拟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临港公司”)出借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5亿元,具体金额以届时的安排为准),并据此享有对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的借款债权。深度供应链拟通过将前述借款债权转让予信托公司以设立财产权信托(简称“信托”,具体名称以信托成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并作为信托项下唯一受益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具体以设立时的情况为准),并以募集资金收购深度供应链持有的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物业资产为前述借款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分别持有的物业资产对应的物业营业收入为前述借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机构及优先收购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的公告》。

  十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外币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以上额度全部用于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防范由于汇率价格变动带来的外汇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国辉,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深圳大学电子与计算机专业毕业,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国辉先生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周国辉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国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民,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师。2004年6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陈伟民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伟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姚飞,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海通昆仑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姚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大股东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姚飞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姚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程,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历任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广东广盐乳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招商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程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建新,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历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负责人、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卓元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邓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邓建新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建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邱大梁,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2007年,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2008年起,历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第一、第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时代速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邱大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邱大梁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邱大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毕晓婷,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

  2010年—2013年,任深圳宝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毕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毕晓婷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晓婷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此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应收账款。

  三、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为了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

  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向Netgear Asia Pte. Limited.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向Netgear Asia Pte. Limited.申请开立不超过150万美元的保函,用于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与Netgear Asia Pte. Limited.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

  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和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合并报表内的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65,72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6,039.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46,334.4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50.2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3,875.6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539.4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8,967.2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7.37%。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及其

  子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度供应链”)拟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临港公司”)出借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5亿元,具体金额以届时的安排为准),并据此享有对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的借款债权。深度供应链拟通过将前述借款债权转让予信托公司以设立财产权信托(简称“信托”,具体名称以信托成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并作为信托项下唯一受益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具体以设立时的情况为准),并以募集资金收购深度供应链持有的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物业资产为前述借款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分别持有的物业资产对应的物业营业收入为前述借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机构及优先收购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第1栋办公楼5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从事广告业务;会议服务;初级农产品、农副产品、生鲜、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家居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纺织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珠宝首饰(毛钻、裸钻除外)、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建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母婴用品、礼品花卉、宠物用品、宠物饲料、宠物玩具的销售(店铺零售限分支机构);钟表的批发和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出版物(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批发零售业务。

  深度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度供应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本次专项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下简称“原始权益人”),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1)专项计划概述

  1. 原始权益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直接持有的,并拟由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利益,向原始权益人购买的全部财产权信托(具体名称以信托成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信托”)受益权。

  4. 发行结构: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三档。

  5. 发行规模:专项计划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实际规模为准)。

  6. 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

  7.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8. 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一部分由原始权益人、本公司或上海临港公司认购,其他部分对外销售。

  9. 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 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支持机构/优先收购权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1. 信用增进方式如下:

  a) 信托层面

  (1) 物业抵押

  信托基于届时签署的《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对本公司及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持有借款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本公司与上海临港公司共同作为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向华鑫信托(代表信托计划)承担按时足额还款等义务。

  本公司以本公司持有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25-34层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抵押合同所载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重庆物业”)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

  上海临港公司以其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业盛路383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抵押合同所载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上海临港物业”)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

  (2) 应收账款质押

  本公司以重庆物业的物业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所载质物清单为准)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上海临港公司以上海临港物业的物业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所载质物清单为准)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3) 流动性支持

  本公司根据届时签署的《流动性支持承诺函》的约定,为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运营流动性支持,并对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归集的物业资产现金流提供流动性支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支持义务。

  b) 专项计划层面

  (1) 增信安排

  本公司拟根据届时签署的《增信安排协议》的约定,为专项计划的开放程序及在发生评级下调事件等情形时,履行相应的增信义务。

  (2) 差额支付承诺

  本公司拟根据届时签署的《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就专项计划资金不足按约定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3) 优先收购

  本公司拟根据届时签署的《优先收购权协议》的约定,享有对信托受益权的优先收购权,并履行支付行权价格等义务。

  (4) 其他

  由本公司或原始权益人、上海临时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交易结构

  1、原始权益人拟分别与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以下合称“基础合同”),向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原始权益人拟作为委托人将其依据基础合同而对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享有的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信托予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具体以届时确定的信托公司为准)设立信托,并签署相应的《信托合同》。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基础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事宜与本息偿付安排,原始权益人拟与信托公司、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签署《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信托基于前述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享有对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的借款债权(即上文所述标的债权)。为担保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将提供上文所述抵押担保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原始权益人将其持有的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转让予计划管理人以开展专项计划。本公司拟担任专项计划的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支持机构及优先收购权人。

  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可能根据监管机构审批要求或其他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

  (3)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

  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比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发行场所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确定。

  (4)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增信安排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优先收购权协议、流动性支持承诺函等(前述文件均为暂定名,以专项计划未来正式签署时的名称为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依据监管机构、发行场所的要求调整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3、就专项计划产品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

  该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65,72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6,039.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46,334.4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50.2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3,875.6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539.4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8,967.2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7.37%。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外汇衍生品交易种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通能源”)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外币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以上额度全部用于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防范由于汇率价格变动带来的外汇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外汇市场波动,防范由于汇率价格变动带来的外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和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本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贵金属套保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及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怡通能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授权事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及操作人员误操作。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对手。

  3、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4、金融衍生交易以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超过部分须依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5、严格控制金融衍生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严格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7、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怡通能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内部控制程序健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就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为目的,审批额度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应内控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怡通能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怡通能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1-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1-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也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提案5、6、7、8、9、10、14、1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1、12、13、15、16、17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10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磊、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说明:

  1、提案1、2、3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3)选举监事候选人时,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出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提案4-18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4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意选举,决定推举张少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少忠,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多家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

  至今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物流部主管,总裁办副主任。

  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少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少忠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少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七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推选林善贤先生、张洪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六届监事

  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股东代表监事进行逐项表

  决。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善贤,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九江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初级会计师。2013年01月-2015年2月,曾任天津宁旭商贸有限公司融

  资主管职务。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林善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林善贤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善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洪绪,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2016年,曾任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资金主管职务。现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任职。

  截至目前,张洪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洪绪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洪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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