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拟向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有限”)除公司外的其余股东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一方面,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审批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审核时间和结果难以预计;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通胀加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认真研究论证并协商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终止本次交易有关的事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038《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曾毅先生、孙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已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或《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终止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曾毅先生、孙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040《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拟向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有限”)除公司外的其余股东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一方面,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审批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审核时间和结果难以预计;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通胀加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已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或《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终止协议。
本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洪薇女士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张志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2022年9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了监事洪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洪薇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洪薇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洪薇女士仍将依法履行其监事的职责。截止公告日,洪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洪薇女士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洪薇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监事会候选人的情况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张志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诚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曾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薪酬与绩效管理主任师、薪酬开发高级主任,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家等;现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考核评价部副部长。
张志诚先生在本公司股东方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周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周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科技路11号伟杰大厦7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以上提案已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2-02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2-038《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039《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3、提案1.00《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提案2.00《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为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提案3.00《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对逐项表决提案本身(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5、以上提案皆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10月20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拟向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有限”)除公司外的其余股东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6号)。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本次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及回复,并对《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8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届满之日(即2021年7月28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8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止审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请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2日,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出具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同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交易的审查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基于前述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鉴于一方面,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审批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审核时间和结果难以预计;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通胀加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认真研究论证并协商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终止本次交易有关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或《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尚未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本次交易终止相关的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经审议通过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