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接到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奇技术”)以及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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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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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锐奇技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应坚先生为锐奇技术的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与锐奇技术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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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其他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锐奇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坚先生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锐奇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坚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若出现质押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