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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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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9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8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七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鉴于孔国梁先生辞去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补选孙慧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及孙慧荣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 9月28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2-094)。

  同意将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9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孔国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任职。孔国梁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2-089)。

  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孙慧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获提名补选的董事的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孙慧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孙慧荣先生的简历如下:

  孙慧荣先生,198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6月加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资产管理部、审计部部长及同时担任监事。孙慧荣先生现亦担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7.SZ)董事、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90.SZ)董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21.SZ)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鸿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易联数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皖通邮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精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汇进智能产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鹏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孙慧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上文已披露之外,孙慧荣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孙慧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慧荣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提名补选董事的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9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告于2022年9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2-087)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2:5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邓伟栋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96,621,10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9.2788%。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584,825,15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7.9335%;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13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11,795,95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3453%。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94,737,32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2.8834%。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2,941,37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381%;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13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11,795,95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3453%。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501,883,78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3954%。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501,883,78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3954%。

  本公司副董事长朱志强先生、董事邓伟栋先生及独立董事张光华先生以现场或网络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监事长石澜女士和监事马天飞先生以现场或网络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副总裁于玉群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吴三强先生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贺莉莉律师、关骁律师及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关于更新中集集团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莉莉、关骁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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