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及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调解方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4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及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调解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者“公司”)全资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周瑜、李思韵、黄燕和张敬(以下简称“四被告”)就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股权转让事项存在纠纷,上海恺英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2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四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保全费等,上海恺英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上海一中院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13日作出的关于上海恺英诉周瑜、李思韵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199号]和上海恺英诉黄燕、张敬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206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为解决上述纠纷,上海恺英与四被告及相关第三人在上海一中院主持调解下,分别达成《民事调解书》[(2020)沪01民初199号]、《民事调解书》[(2020)沪01民初206号](详见公告:2020-119、2020-124、2020-131、2020-133、2020-143)。

  此后,相关债务人陆续履行上述调解书项下责任。其中(2020)沪01民初206号《民事调解书》已履行完毕;(2020)沪01民初199号《民事调解书》已部分履行(详见公告:2021-022、2022-00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收到(2020)沪01民初199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周瑜应还款项50,854.43万元;自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及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调解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至2022年9月27日,共计收到60,146.3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2020)沪01民初199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款项60,254.11万元,该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债务已结清。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2022年8月19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与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结清标志着公司与浙江九翎原股东之间的业绩补偿纠纷已经全部解决,是公司历史问题陆续出清的重大成果;预计偿还金额相应增加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增加公司现金储备,有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后续公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 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9)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7,3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51,2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02,068,259股。公司2022年9月28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7,349,8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