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蒋建立(现任公司总工程师)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提交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先生,总工程师蒋建立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范的前提下,分别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7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28%)、1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3%)。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对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限(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已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吕占民先生于2022年9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95,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2022年9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2022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蒋建立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后、至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期满,蒋建立先生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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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况和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