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标的公司”或“交易标的”)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4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4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

  公司已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