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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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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熙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庐熙投资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010%。本次权益变动后,庐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6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庐熙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庐熙投资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庐熙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3、庐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庐熙投资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报备文件

  庐熙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高新金通于2022年9月23日和2022年9月26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4786%,具体情况如下:

  ■

  ■

  ■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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