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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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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29,024,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3%。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0号文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9,024,676股,本次定向发行股份329,024,676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2,543,897股。有关情况详见2022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29,0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于可上市流通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329,0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共计12位,证券账户户数为113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具体参见附件1):

  ■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后续安排

  ■

  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作之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其他。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限售股份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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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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