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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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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41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5月27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965,000股股份登记上市、2022年7月20日完成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24,608,852股登记上市、2022年9月20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206,250股股份登记上市。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3,166,292股增加至1,893,946,394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763,166,292元增加至1,893,946,394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在湖北省荆州市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符合公司“稀缺资源+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的多资源循环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完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产业链的“固链、强链、补链、延链”,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川发龙蟒”)投资4.9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同意荆州川发龙蟒与松滋市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同时授权荆州川发龙蟒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办理本次项目投资有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结构、缩减下属公司层级、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42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2、特别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和政策风险

  新能源材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及发展空间,但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及拓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预期效益等方面不及预期的风险。

  (2)项目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给不足风险

  磷酸铁的主要原材料工业级磷酸一铵、七水硫酸亚铁等产品价格涨幅较大,且部分原材料市场供给紧张。因此可能存在原材料供给不稳定或原材料价格较高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风险。

  (3)项目审批风险

  项目投建涉及到土地、环评、能评、安评、建设施工许可等多项合规性审批程序,存在因各项审批程序推进迟缓导致项目进度不如预期的风险。

  (4)技术迭代风险

  磷酸铁产品的研发与公司现有核心产品虽属于同一产业链,但不属于同类产品,加之产品技术迭代过快,可能存在对新产品技术掌握不足,造成公司相关产品技术落后于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概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或“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川发龙蟒”)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以下简称“临港工业园”)投资4.9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同意荆州川发龙蟒与松滋市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同意授权荆州川发龙蟒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办理本次项目投资有关具体事宜。

  2、本次项目涉及的《投资合同书》尚未签署。

  3、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项目投建涉及到土地、环评、能评、安评、建设施工许可等多项合规性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主体名称: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政府

  2、注册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环湖路3号

  3、负责人:汪卫

  4、机构类型:机关

  5、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2、总投资:4.9亿元。

  3、投资主体: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松滋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投入生产。

  6、用地规模: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500亩(以宗地的实际测绘为准)。

  (二)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必要性

  (1)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产业链战略布局

  公司坚持“稀缺资源+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多资源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延伸产业链布局。磷酸铁是公司现有磷化工产品的下游产品,本项目涉及产品是对公司原有产业的有效延伸,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磷资源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为公司向磷酸铁锂产业发展奠定中间环节基础,有利于公司实现全产业链战略布局。

  (2)有利于公司布局增量市场,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近年来公司存量磷化工主营业务保持持续稳健增长,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增量市场。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加、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提升的因素,磷酸铁锂市场需求强劲,市场需求量增速较快、产品价格持续上行。而在我国碳中和长期战略目标这一政策背景下,预计新能源汽车产销将持续放量,磷酸铁锂电池出货量继续保持增长,行业预计磷酸铁锂市场需求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通过投建本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产业链“固链、强链、补链、延链”,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

  (1)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政策基础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双碳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并明确提及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本项目用于生产磷酸铁这一新能源汽车电池重要材料的规划高度契合国家及地方政策方向,并且公司在项目规划中重点考虑各项中间产品、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力争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号召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发展要求。

  (2)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产品销售提供了良好保障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高速发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因安全性、大容量、放电性、快充性、低成本等特点被市场普遍看好,成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正极材料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磷酸铁锂电池占动力电池装机量的比例也不断提升。随着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需求持续高速增长,磷酸铁锂等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未来增长空间较大,为本项目产品需求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3)具备项目落地要素保障

  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内。临港工业园可提供满足项目规划需求的建设用地和公用工程要素配套;当地政府可满足项目能耗与环评指标需求;荆州市矿产资源丰富,满足新能源材料投资发展基础。公司将积极发挥资源整合能力,为项目建设争取更多资源要素保障。

  (4)公司具备一定的项目所需产业优势

  公司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上游矿产资源,具备实施项目的产业基础。公司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与沉淀,在精细磷酸盐领域,特别是工业级磷酸一铵和饲料级磷酸氢钙细分领域市场份额长期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通过“肥盐结合、梯级开发”的模式,配套生产肥料级磷酸盐及复合肥,实现精细磷酸盐与肥料磷酸盐的效益最大化。工业级磷酸一铵已成为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公司系全球产量最大的工业级磷酸一铵生产企业。

  公司现有基地均采用“硫磷钛循环经济生产技术”组织生产,在生产工艺上具备一定的互补性,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公司利用临港工业园政策优势,在当地布局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同时公司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各项费用率在同行业处于较低水平,多年的化工基础保证公司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

  综上,该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的有效延伸,公司具备上游资源、产业基础及成本控制的优势,项目切实可行。

  四、《投资合同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政府

  乙方: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要

  内容详见“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要。”

  (三)项目用地及费用

  1、项目拟选址位于湖北省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500亩,以宗地的实际测绘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冲抵土地出让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予以生效。

  3、乙方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本项目所述土地,土地出让具体事项由乙方与自然资源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予以确认。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主供水、主排水、主供气、主供电(10kv公共线路)、主道路及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到选址红线处,保证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需要。

  (2)甲方负责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调剂配置,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3)甲方负责协调上级发改部门批复节能审查报告。

  (4)甲方应为项目提供全方位的协调服务,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建设和发展环境,保护投资业主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5)甲方在完成工商注册、项目立项、安评、环评、能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手续并缴齐征地履约定金后,协助乙方在3个月内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6)甲方及时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甲方确保将项目列入湖北省重大项目库。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开展项目的能评、环评、安评、稳评、职评等各项行政许可手续,按项目建设要求及时、足额投入资金,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入生产。

  (2)乙方应确保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乙方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化工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6。

  (4)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

  (5)项目磷石膏尾矿利用率应达到上级政策要求标准。

  (五)扶持政策

  1、土地价格按相对应标准的70%挂牌出让。

  2、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3、投产年度起的五年内,前三年由市财政落实新增财力奖励,将乙方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松滋本级实得财力部分100%奖励给乙方,后两年50%奖励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超过6个月未动工建设主体工程的,政府可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款,其他费用不补偿。投产后未达到约定投资强度、年产值、税收强度或项目磷石膏尾矿利用率未达到上级政策要求标准,政府可以取消和追回各项扶持政策和奖励资金。

  2、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不能供地的,除退回已收取用地款外,还应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产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乙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且经乙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临港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及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是基于国家“双碳”战略背景、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快速发展趋势以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发展前景,结合公司自身战略规划、资源配套、产业基础、技术沉淀等优势做出的审慎决策。

  本次项目投资符合公司“稀缺资源+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的多资源循环经济发展方向,能够有效满足公司进一步“固链、强链、补链、延链”的战略需要,有利于抓住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机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等增量市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业链有效延伸,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六、此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的风险

  1、宏观经济和政策风险

  新能源材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及发展空间,但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及拓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预期效益等方面不及预期的风险。

  2、项目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给不足风险

  磷酸铁的主要原材料工业级磷酸一铵、七水硫酸亚铁等产品价格涨幅较大,且部分原材料市场供给紧张。因此可能存在原材料供给不稳定或原材料价格较高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风险

  3、项目审批风险

  项目投建涉及到土地、环评、能评、安评、建设施工许可等多项合规性审批程序,存在因各项审批程序推进迟缓导致项目进度不如预期的风险。

  4、技术迭代风险

  磷酸铁产品的研发与公司现有核心产品虽属于同一产业链,但不属于同类产品,加之产品技术迭代过快,可能存在对新产品技术掌握不足,造成公司相关产品技术落后于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波动,及时跟踪市场政策,研判市场形势,并加强项目进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进行预测并加以防范,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2、公司将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加快落实项目所需各类行政许可,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断增强公司精益管理、安全环保和能耗控制能力的同时,依托公司磷矿、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及复合肥等全产业链、多元化的生产能力,保障项目运营效率和成本优势。

  3、公司将跟踪新能源材料行业的技术革新,加强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和新技术产业化,保持在相关行业的技术优势。

  4、公司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资金使用,加强现金流管理,加快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支持政策,并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资产负债率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4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划转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结构、缩减下属公司层级、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下称“龙蟒大地”)所持有的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漳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南漳公司100%的股权。

  2、本次股权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事宜,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完成国资审批流程。

  4、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出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0921121805

  3、法定代表人:杨建国

  4、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新市工业开发园区(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

  5、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营业期限:2014年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肥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酒类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龙蟒大地100%股权,龙蟒大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经查询,龙蟒大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划转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7352110950

  3、法定代表人:谢虎元

  4、注册地址:南漳县城关便河路1号付3号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营业期限:2002年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化学品经营仅限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股权结构:龙蟒大地持有南漳公司100%股权,南漳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1、经查询,南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划转主要内容

  1、划转标的:龙蟒大地持有的南漳公司100%股权。

  2、划转方式:本次股权划转采取无偿划转方式进行。

  3、股权变化: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龙蟒大地100%股权,龙蟒大地持有南漳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直接持有南漳公司100%股权。股权划转前后结构图如下:

  (一)划转前股权结构

  ■

  (二)划转后股权结构

  ■

  4、划转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5、资金投入:不涉及交易事项,无现金支付。

  6、划转标的权属情况说明:本次拟划转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本次股权划转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是基于公司市场和管理上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股权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权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4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15: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8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2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2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0月9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袁兴平电话:028-87579929

  传真:028-85250639            邮箱:sdlomon@sdlomon.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川发投票”。

  2、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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