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8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顺客隆”)近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顺客隆”)申请,就其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80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肇庆顺客隆为广东省顺客隆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因原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续贷发生。

  供销大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额度为15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5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5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5亿元。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由供销大集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前述担保业务涉及的互保及互保调剂具体相关合同及文件等,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法定代表人窦丽杰,注册资本为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河滨北路60号,主营业务为食品销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药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玩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动自行车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是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顺客隆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广东省顺客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担保人:肇庆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担保人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不超过2,479.00万元的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肇庆顺客隆位于肇庆市高要区的若干商铺房产,抵押权存续期间自抵押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最后一笔到期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申请的800.00万元贷款由肇庆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担保,此贷款是为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自身经营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此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为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披露的事项中纳入重整中尚未确认的担保债权。此部分担保影响已经消除,未对公司产生损失,详见2022年4月25日公告的《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担保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除上述担保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供销大集及其控股子公司还存续的互保业务金额为0.68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6%。

  ■

  3、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披露此项担保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