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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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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4,08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2, 75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1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滦支行(以下简称“承德银行双滦支行”)签署编号为“13080801220909001”的《保证合同》,为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一年8,000.00万元借款的51%(即4,08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承德中滦公司的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公司”)按股比为主合同项下8,000.00万元借款的49%(即3,920.00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承德中滦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其生产营运资金。承德中滦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7366492K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01日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主要办公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1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2,378.06万元,负债总额91,283.3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7,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565.20万元),净资产111,094.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9,893.01万元,利润总额27,527.10万元,净利润20,562.15万元。截至2022年6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1,018.08万元,负债总额98,044.1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33,72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1,043.48万元),净资产92,973.93万元,2022年1-6月份营业收入实现153,214.51万元,利润总额9,765.66万元,净利润6,779.15万元。截至本担保日,承德中滦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承德银行双滦支行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8,0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19日止;公司为上述款项51%(即4,080.00万元)提供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承德中滦公司的股东承钢集团公司按股比为主合同项下8,000.00万元借款的49%(即3,920.00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承德中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12,8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12,75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5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按51%的股比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750.00万元,对方股东承钢集团公司按49%的股比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2,250.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担保事项,均系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的情形。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9,8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32,750.00万元,剩余额度137,0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04,29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7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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