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6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
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的问题准备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回复涉及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需要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为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相关情况并申请延期回复,本次申请的延期回复截止日期为2022 年 9月29日。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