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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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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

  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注:应收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为年化指标。

  (三)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为全面反映本公司整体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状况,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对资产及负债结构、现金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879,945.39万元、867,585.93万元、930,296.11万元和871,321.39万元。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644,737.13万元、635,256.42万元、676,292.12万元和622,249.15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例分别为73.27%、73.22%、72.70%和71.41%,流动资产占比保持较高水平。从流动资产构成来看,应收账款占比最高,货币资金及存货占比相对较大。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235,208.26万元、232,329.51万元、254,003.99万元、249,0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6.73%、26.78%、27.30%和28.59%。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负债总额分别为570,412.51万元、548,466.14万元、574,926.15万元、537,202.3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553,100.86万元、529,498.16万元、528,795.88万元、489,829.37万元,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6.97%、96.54%、91.98%、91.18%,总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3.03%、3.46%、8.02%、8.82%。从负债构成看,公司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占比较高。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000.39万元、72,529.14万元、74,990.66万元和-51,189.5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19,450.06万元、550,676.41万元、650,545.09万元和245,109.88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50,449.67万元、478,147.26万元、575,554.43万元和296,299.43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368.16万元、-5,319.75万元、-4,011.90万元、-2,096.40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4,930.73万元、562.97万元、116.91万元和30.4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562.58万元、5,882.73万元、4,128.81万元和2,126.85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是-79,993.82万元、-62,232.62万元、-24,101.27万元和-44,744.2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为公司经营依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公司未扩大对外融资规模,逐年压降存量债务规模,故筹资活动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21.37亿元、19.96亿元、15.82亿元和11.41亿元,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例分别为74.85%、79.27%、79.45%和80.84%。

  4、偿债能力分析

  ■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7、1.20、1.28和1.27;速动比率分别为1.03、1.04、1.10和1.03。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近年来不断提升,短期偿债能力不断提升。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82%、63.22%、61.80%和61.65%,整体呈稳步下降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所优化。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7.07%、26.59%、23.98%和21.9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呈下降趋势。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保持战略定力,突出发展理念,深化创新驱动,注重产业协同,聚焦“5+2”产业体系,推进向智能化、数字化、自主化、国际化转型,积极向新技术、新专业、新产品、新市场方向拓展,以创一流为导向,以体制机制调整为着力点,以对标管理提升为支撑,注重向科技型市场化国有企业转变,提高治企能力,增强管理效能,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努力建成行业领先、国际一流、受人尊重的高科技上市公司。

  (2)经营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重点任务包括:

  2022年公司将聚焦安全环保,筑牢发展根基,聚焦提质增效,提升发展效益,聚焦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活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预计2022年,公司将实现营业收入622,414万元;预计营业费用37,379万元,管理费用36,283万元,研发费用37,739万元,财务费用4,200万元;预计利润总额35,2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93万元,每股收益0.16元。

  (3)工作计划

  聚焦提质增效,提升发展效益。把握“双碳”目标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遇,紧盯行业热点,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紧盯订货、收入、回款等关键要素,着力加强运营管理,坚持依法治企,健全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法律体检并及时进行预警。

  加强科技创新统筹,推进重点项目攻关,深化“两个平台”建设,着力加强科研管理。巩固拓展近几年技术攻关成果,面向市场最新需求,稳步推进系统迭代升级。

  2022年公司继续保障主业发展资金需求,流动资金贷款等带息负债融资需求预计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由于订单和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流动资金需求预计呈小幅波动;根据市场预测,预计订单增加带来保函需求略有增加;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资金管理,提高合同质量,强化存货和应收账款压降管理,加速资产周转效率,同时融资方面将继续巩固同原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合作渠道,保障资金安全,综合运用直接融资工具、银票、贴现等金融工具,把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产业的有利机遇,发挥总部融资和资金配置优势,降低融资成本;2022年公司预计无新增基建项目投资需求,小型技改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经营积累和折旧现金流。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直接用于公司研发项目(或置换前期研发项目投资资金)或符合科创债、绿色债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2-04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南京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有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向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转让南京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剩余2.60%股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转让价款为12,370,500.23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一、交易概述

  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组建南京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轨道交通专业的产业化经营,公司参与投资组建项目公司,承担南京河西新城快速公交(一号线)工程项目的建设,该项目采用BT方式实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4,000万元,公司投资人民币2,952万元参与组建,持股比例为8.68%。业主方承诺以半年为间隔分7期(20%、20%、15%、15%、10%、10%、10%)返还联合体各方出资资金,同时计付融资费用,该项目前六期回购资金业主方将以诚意金的方式向联合体的各成员方支付,项目公司股权暂不发生变更,待业主方第七期回购款支付完成以后,项目公司股权一次性完成变更。

  因政府审计尚未完成,项目未达到股权转让一次性变更条件,且公司已收股权转让金23,741,699.84元。经公司与业主方——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协商,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拟由一次性完成变更为分两次进行,具体为:1、项目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总比例为70%,其中公司股权转让的比例为6.08%,股权转让对应的价格为23,741,699.84元;2、项目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总比例为30%,其中公司股权转让的比例为2.60%,转让价格将按照股权转让专项审计的结果确定。股权转让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股权转让金总价款扣除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后的余额,即为第二次股权转让的价款。

  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7月3日、2019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向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转让项目公司剩余2.60%股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本次转让价款为12,370,500.23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主要承担河西新城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组织管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南京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3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奚华峰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新型有轨电车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

  注:第一次股权转让暂未办理工商变更,剩余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成后,进行全部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工作。(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公司设立目的为项目投资与融资工作及工程建设管理,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完工并移交后进行全部股权回购,在完成全部股权回购工作前工程项目均处于在建期间,相关项目于在建工程中核算,因此利润表没有金额。

  四、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项目公司以2022年3月31日为最终支付基准日计算的应付股东股权转让金计算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南京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3-00103号)。

  经审计,股东股权转让金按双方确认支付时点计算的应付公司股权转让金总额为36,112,200.07元,扣除已支付股权转让金23,741,699.84元,未支付股权转让金12,370,500.23元,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出让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出让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予受让方。

  3、股权转让金总额为36,112,200.07元,受让方已支付金额为 23,741,699.84元,剩余12,370,500.23元受让方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支付完毕。股权转让金可由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4、自受让方股权转让金支付完毕之日起,出让方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不再享有项目公司股东权利和履行项目公司义务,受让方开始按照新的出资比例享有项目公司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

  5、自受让方股权转让金支付完毕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积极配合项目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6、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当事人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受让方股权转让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生效。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河西新城快速公交(一号线)为BT项目,公司在该项目中承包的业务及利润均已达到预期。

  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增加收入,提升现金流,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3-00103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2-04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向本届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因杨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9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杨明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杨明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李延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延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杨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2、我们同意提名李延群先生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被选举人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选举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被选举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4、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附: 李延群先生简历

  李延群先生,1963年8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在山东邹县发电厂担任各种职务,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延群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2-04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崔建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向本届监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崔建民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3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崔建民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崔建民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增补监事的的议案》,同意增补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3日

  附: 宋志强先生简历

  宋志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太原特派办企业审计处副处长,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京监督中心审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北京审计处处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宋志强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2-05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3日

  至2022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经公司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H楼三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 ;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邮编:210032

  联系人:周茜陈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 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 号报告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3、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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