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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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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84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9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704,6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999,984.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528,30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682.43元。2022年8月22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85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上述借款将由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由智能装备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于2022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704,6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999,984.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528,30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682.43元。2022年8月22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智能装备。为了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智能装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上述借款将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智能装备,由智能装备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四、本次借款对象情况

  ■

  ■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智能装备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智能装备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所需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智能装备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借款将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智能装备,由智能装备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上述借款将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智能装备,由智能装备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上述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特维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特维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79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增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支持其发展,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共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增加至1.5亿元,该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和发展需要、以及为提升综合竞争力,拟增加注册资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8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均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智能装备、供应链合计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拟为松瓷机电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9亿元;拟为旭睿科技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同时包括公司关联方无锡璟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璟同”)、无锡松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松奥”)、无锡奥睿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伙)(以下简称“无锡奥睿晟”)在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智能装备、供应链、松瓷机电、旭睿科技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公司拟为全资公司子公司供应链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拟为旭睿科技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大于公司所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

  公司为松瓷机电与银行已签署1.49亿担保协议,公司目前尚未为其他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 在不超过7.5亿元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或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上述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关系说明:(1)智能装备、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睿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无锡璟同、无锡松奥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永秀女士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二)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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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

  ■

  (四)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

  ■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9亿元。上述担保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9.47%、2.6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 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81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1,261,307.44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90,906,028.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6,374,608股,合计转增47,868,5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4,243,182股(具体转增股数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8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行政楼6楼会议室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9月30日16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4000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8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2. 合同标的物:硅片分选机;

  3. 合同金额:约9,200万元(含税);

  4.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将按照合同要求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备验收后确认收入,合同履行对2022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近日与中启江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设备供销合同》,公司向中启江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硅片分选机,合同金额约9,200万元(含税)。

  2.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中启江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启荣

  注册资本:26,800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318号

  股东情况:张启荣持股51%,青岛盛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96642%,青岛昌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03358%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约9,200万元(含税)。因公司商品平均验收周期为6-9个月,受本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合同履行对2022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将按照合同要求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备验收后确认收入,是否对2022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

  本公司所披露的中标项目或销售合同仅为金额8,0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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