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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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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号)。

  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号)。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7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对丽水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金圆”)所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了第一次挂牌,挂牌价格为191,600.00万元。由于第一次公开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根据公司挂牌方案,公司管理层于2022年06月12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将互助金圆100.00%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172,440.00万元并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

  2022年06月12日至2022年6月17日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共征集一名意向受让方并摘牌确认,摘牌成交价格为172,440.00万元,同时受让方承接应付款项134,202.24万元,即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转让获得金额为306,642.24万元。相关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完成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号)。

  2022 年 06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号)。公司已于2022年07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按照与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水金圆已于2022年09月19日收到第三期股权转让款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收到第三期转让款之日起10日内,丽水金圆、浙江华阅配合互助金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09月20日办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互助金圆100.00%股权已变更至浙江华阅名下,公司不再持有互助金圆股权,互助金圆将不再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丽水金圆已配合浙江华阅完成公司管理权、财务印章、财务账册、公章、网上银行操作设备等相关生产经营必须的资料文件移交。浙江华阅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付款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等相应款项。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及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于新能源材料产业与低碳环保产业发展。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田小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田小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田小军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小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田小军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对田小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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