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0元/股。2022年9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49,675 股,占公司 A 股股本的 0.1605%,最高成交价为 162.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8,574,158.3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2022年9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9月19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A股总股本的1%,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1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25,263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3%,最高成交价为16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2.29元/股,成交总金额547,047,580.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5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8月29日—9月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12.29万股。自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78.07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