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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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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托管协议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

  二、重要提示

  1、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与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并已履行了适当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自2022年9月20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s://www.ztzqzg.com/)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21-0808咨询有关详情。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托管协议的基金清单

  ■

  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拟删除托管协议“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之“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中的如下条款:“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与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并已履行了适当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自2022年9月20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ztzqzg.com/)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21-0808咨询有关详情。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中泰安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9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tzqzg.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封闭期首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如该月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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