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2年9月19日起新增委托宁波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宁波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宁波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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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联系人:张舒淏
电话:0574-87090106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www.nbcb.cn
二、通过宁波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宁波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宁波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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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宁波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宁波银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宁波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宁波银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2年9月19日起在宁波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1)以下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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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基金暂未开通A类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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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宁波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宁波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宁波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www.nbcb.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2年9月19日起新增委托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销售机构全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宋丽雪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3)销售机构全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销售机构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21-60812919
传真:021-6081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二、通过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2年9月19日起在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中信证券等多家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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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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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9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投资者可修改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3、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宁波银行等多家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等多家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9月19日起,新增宁波银行等多家公司销售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5162,C类01516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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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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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