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07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8月,公司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国贸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9,701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91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20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6.24亿元,另设“担保储备池”额度10亿元,合计担保额度76.24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67%。根据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年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和控股子公司向公司的借款二者之和的最高限额。担保额度不包含子公司以其信用、资产抵质押等方式进行的融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方稀土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2年8月,公司为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贸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9,701万元。具体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三)担保金额:9,701万元

  (四)累计担保余额:53,282万元

  (五)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7%

  (六)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担保原因:生产经营需要

  (八)担保范围:担保合同项下各项借款、融资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等。具体以担保合同为准。

  (九)担保期限:半年

  (十)是否有反担保:有

  (十一)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无

  (十二)年度已批准担保总额度:300,000万元

  (十三)剩余担保额度:246,718万元

  (十四)资产负债率(2022年6月30日):56.64%

  (十五)逾期担保情况: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6834012598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4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占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5楼

  经营范围: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合金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成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精矿、黑色金属矿、钢材、原煤、精煤、粉煤、块煤、焦炭的采购和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铂钯铑贵金属原料销售。

  股权结构:

  ■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国贸公司与招商银行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与招商银行包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协议约定公司为招商银行向国贸公司签发的国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2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就该笔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金额为9,701万元。

  国贸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国贸公司以其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额大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公司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降低担保风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92%。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