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A座7层705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9人,代表股份728,665,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85人,代表股份316,076,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13%。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4,742,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1.9162%;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75,278,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选举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29,509,842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542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0,045,90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10%。
是否当选:当选。
(2)选举许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10,757,114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6.747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41,293,17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40%。
是否当选:当选。
(3)选举向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32,209,522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00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2,745,58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4%。
是否当选:当选。
(4)选举张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36,213,343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183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6,749,4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73%。
是否当选:当选。
(5)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33,428,585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917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3,964,6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53%。
是否当选:当选。
(6)选举张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32,209,523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00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2,745,58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4%。
是否当选:当选。
(7)选举杨浩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32,189,723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98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2,725,78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51%。
是否当选:当选。
(8)选举王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033,448,401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919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3,984,46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05%。
是否当选: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选举蔡昭昀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036,779,321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37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7,315,38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1%。
是否当选:当选。
(2)选举黄庆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036,779,32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37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7,315,38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1%。
是否当选:当选。
(3)选举陈光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033,447,208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91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3,983,272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02%。
是否当选:当选。
(4)选举朱冬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044,566,992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75,103,05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是否当选:当选。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025,252,654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134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55,788,71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66%。
是否当选:当选。
(2)选举邹梦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036,779,325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37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367,315,38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1%。
是否当选:当选。
王静女士、邹梦兰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闫佳蕾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44,642,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05%;反对股数21,75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1%;弃权股数78,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7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75,178,543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股数2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股数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44,642,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05%;反对股数21,75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1%;弃权股数78,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7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75,178,543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股数2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股数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佳律师、陈睿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合计2.4861万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总额由2,519,771,708股变更为2,519,746,84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19,771,708元变更为人民币2,519,746,847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8.34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总额由2,519,771,708股变更为2,518,488,30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19,771,708元变更为人民币2,518,488,302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30.8267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总额由2,519,771,708股变更为2,518,463,44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19,771,708元变更为人民币2,518,463,441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6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与会职工代表共计5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闫佳蕾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经核实,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一: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闫佳蕾女士,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进入公司任资产管理员,现任公司资产管理经理。闫佳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6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推选,会议由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推选李卫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推选许利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志萍女士为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志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王晓霞女士、王文萍女士为副总裁,同意聘任徐玮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蓓女士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蓓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9031997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
邮编:101111
经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兰莹女士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兰莹女士简历见附件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李卫国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兼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2017年11月被评为最受尊敬企业家,荣登2019、2020中国百佳CEO榜单,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9,952,837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许利民先生,1966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星乐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许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269,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志萍女士,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奥克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2001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卡莱尔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厅经理、技术推广科负责人。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经销商管理部大区经理、部门经理、公司副总裁等,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民用建材集团总裁。张志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86,96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张颖女士,1971年出生,华东理工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8年就职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9年10月进入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常务副总裁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87,72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张洪涛先生,1977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4年就职于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分公司。2004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分管北方区域一体化公司。张洪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8,58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王晓霞女士,1976年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风险监管部部门经理、法务中心常务副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风险管控中心总监。王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0,62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王文萍女士,1973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山东三角集团技术岗、党政管理岗、营销管理岗,公司分销部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信息化总监等,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砂浆粉料集团总裁。王文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37,48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徐玮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徐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42,64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张蓓女士,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北京亚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博生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7,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条件和要求,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三: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兰莹女士,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外境外居留权。2013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审计经理、审计部副经理、审计监察总监助理、审计监察副总监,现任公司审计监察总监。兰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94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6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王静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一:王静女士简历
王静女士,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进入公司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现任证券部经理。王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