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也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