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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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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2-07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柘中股份”)、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清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开展5万吨碳酸锂当量盐湖提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一、基本情况

  1、鉴于启迪清源与及其联合体单位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锂科”)未实际履行与公司签订《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的相关合同责任及义务,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正式去函两家联合体单位,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解除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基于上述原《合作协议》的解除,启迪清源与柘中股份均同意组成新的一方联合体,以原《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条件为基础参与合作项目建设,经各方友好协商后,于2022年8月18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22-057),并约定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二、进展情况

  1、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至本公告日,鉴于启迪清源与柘中股份组建项目联合体的相关商务条件未能达成共识,导致与公司的新《合作协议》未能协商一致和最终签订。

  2、柘中股份于本日单方发来《关于无法签署正式协议的通知》,认为原《合作协议》的解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故而在《合作框架协议》中签订正式协议的约定暂缓。

  三、其他情况

  1、虽然受到上述变化的影响,但公司推进5万吨盐湖提锂项目的计划在积极行动中,年内建成1万吨产能和实现生产的目标依然要全力争取和确保。

  2、公司将继续与《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后续对进展情况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同时,公司也在依据项目规划与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继续调整、选择新的合作模式与主体,后续对进展情况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正式《合作协议》未能如期签署,不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但正式合作协议存在后续不能签署的风险,新的合作方谈判中也存在商业条件难以协同而不能形成合作关系的风险,从而导致项目整体进展较预期计划延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2-072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进展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本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489号),全文如下:

  前期,2022年3月11日,你公司与启迪清源及其联合体宋都锂科签订合作开发协议,8月18日,公司单方面解除该协议,并与启迪清源、柘中股份签订框架协议。今日,公司披露与启迪清源、柘中股份暂缓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本次暂缓签约。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本次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协议的具体原因,公司前次与宋都锂科解除协议是否影响本次正式协议的签订,公司及相关方是否违约,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关于盐湖项目进展。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展缓慢,合作开发事项数次发生解约、暂缓等情形。请公司结合阿根廷盐湖项目建设规划、项目进展、公司货币资金状况等,说明本次暂缓签约是否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拟解决项目资金需求的具体措施,年内建成1万吨产能的进度安排。

  三、关于其他合同履约进展。公司年初曾与电建国际签订盐湖提锂建设项目矿建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框架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28天内电建国际第一批人员进场以及预付款等融资事宜;与蓝晓科技签订2.5万吨/年吸附段设备供货合同,约定蓝晓科技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7月31日前分别完成第一、二批设备的发货,根据公司半年报,目前蓝晓科技已交付第一批1万吨吸附段设备。请公司及时披露上述合同的履约进展,是否未达约定进度,如是,请说明具体原因,并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及时就《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进展事项的问询函》相关内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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