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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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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785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21.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696.50万元,总股本由18,521.50万股变更为24,696.5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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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21.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696.50万元,总股本由18,521.50万股变更为24,696.5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1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34.41万元,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801、B-806、B-807、B-1207的房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累积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微微女士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2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董续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1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34.41万元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 月16 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4,467,784.90元购买黄翌婷女士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801、B-806、B-807房产、张伊提先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207的房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购买房产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黄翌婷女士,深圳市国秀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居住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中信红树湾7栋602。黄翌婷女士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黄翌婷女士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张伊提先生,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居住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侨城西街9号世界花园海华居1幢12B。张伊提先生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张伊提先生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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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翌婷女士、张伊提先生为上述交易标的所有权人,权属清晰,上述标的目前均存在抵押情况,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801、B-806、B-807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207抵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房屋产权所有人会尽快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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