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福君主持,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4号),就关注函提及的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逐项核查落实,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对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此外,《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3: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劲岩主持。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4号),就关注函提及的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逐项核查落实,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对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实施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对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也进行了联动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资格。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详见2022年9月1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股份支付费用测算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对“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在公司任职的且负责管理软件业务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 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 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为公司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根据前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

  注:公司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不包括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久其金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该考核指标每年会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说明。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X。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是支撑公司管理软件业务未来发展的核心人员,包括公司及少部分支撑公司业务发展的控股子公司人员,未包括公司数字传播业务相关子公司的人员,亦未包括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久其金建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员。为进一步体现本次激励作用和效果,本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为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Rm)和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根据前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任意考核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1亿元,则当年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2)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母公司营业收入的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母公司营业收入的80%,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X。

  四、 对“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的修订

  修订前:

  公司根据自身“深耕主业、聚焦行业”战略发展规划选取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作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管理软件业务新签合同额是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公司主要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公司管理软件业务不断新签合同订单,是公司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前述业绩考核目标。

  修订后:

  公司根据自身“深耕主业、聚焦行业”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选取母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前述指标是衡量公司管理软件业务经营状况、市场拓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运营质量的重要标志,亦是公司未来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前述业绩考核目标。

  五、 对“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的修订

  修订前:

  假设授予日为2022年9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能够在有效期内全部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修订后:

  假设授予日为2022年10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能够在有效期内全部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回购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自律规则、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8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8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54名核查对象存在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中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知悉自己可能成为激励对象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由于其所知悉信息相对有限,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主观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但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4名人员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其余50名核查对象经公司核查,均未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买卖公司股票,且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情况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4名核查对象在知悉自己可能成为激励对象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及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通”)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前述议案未涉及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提交华夏电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 定向增发的主要内容

  1、 发行目的

  华夏电通本次股票发行的目的主要为完善股权架构,并补充华夏电通运营资金,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华夏电通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促进业务良性发展。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华夏电通流动资金,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2、 发行价格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出具了《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21429号),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51,400.00万元,每股价值为10.02元。

  综合考虑华夏电通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前一次发行价格、每股评估价值、报告期内权益分派等多种因素,并与发行对象协商后,选取前述价格中的较高者每股资产评估价值10.02元/股作为本次发行价格。

  3、 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998,1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962.00元。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以实际认购结果为准。

  4、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基本信息如下:

  李俊峰,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目前担任华夏电通董事兼总经理。其持有公司0.19%股份,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

  二、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华夏电通希望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使激励对象的薪酬收入与业绩表现相结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战略目标保持一致,有效地将华夏电通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华夏电通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2、 激励形式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3、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共35人,包括华夏电通高级管理人员6人和核心员工29人。

  4、 授予价格

  综合考虑华夏电通每股净资产、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均价、前期发行价格、资产评估价格、同期股票定向发行价格、前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以及新三板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定为6.01元/股。

  5、 授出权益的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包括限制性股票3,977,300股,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华夏电通股本总额的7.75%。

  6、 解限售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

  7、 行使权益的条件

  为进一步增强华夏电通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进而提升华夏电通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发展,华夏电通本次激励计划设置了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1)华夏电通业绩指标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华夏电通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不包含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即:净利润=当期经审计的华夏电通合并报表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全部股份支付费用的税后净影响数。

  假定对应解除限售期应该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P0,就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应当分别按照以下达成率及对应的情形确定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P1:

  ①如果当期目标达成率达到100%及以上,则当期对应的激励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即P0=P1;

  ②如果当期目标达成率在80%(含)至100%(不含)之间,则当期对应的激励股份按实际目标达成率解除限售,其余部分回购注销。即P1=P0×(华夏电通该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该解限售期对应的华夏电通该年度的业绩指标金额);

  ③如果当期目标达成率低于80%(不含),则当期对应的激励股份全部作失效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为由华夏电通进行回购注销,即P1=0。

  (2)个人业绩指标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绩效指标考核系数×华夏电通公司当年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

  8、 对华夏电通经营业绩的影响

  假设华夏电通于2022年12月完成授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为 10.02元/股,授予3,977,3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1元/股,根据上述测算方法,在授予日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1,594.90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华夏电通在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内相应的年度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以上内容详见华夏电通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华夏电通本次定向增发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要是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及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助于充分调动其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华夏电通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从而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

  华夏电通完成定向增发及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将由93.5283%变更至不低于85.2593%,公司仍为华夏电通的控股股东,不涉及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