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吕占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保证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提交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占民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8%。
2022年9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吕占民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吕占民先生于2022年9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95,700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吕占民先生的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吕占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