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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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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2-09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
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张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截至2022年9月13日,张源女士减持计划届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0万股。

  2、后续减持计划:张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913,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等人的一致行动人,其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吉姆”)于2022年6月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先生等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源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张源女士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2022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张源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022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张源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至2022年9月13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张源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美吉姆股份6,600,000股,减持比例0.80%。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日,张源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

  (二)股东此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源女士的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张源女士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一)股东基本情况

  张源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2,913,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等人的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减持股票总数不超过1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与一致行动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张源女士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张源女士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张源女士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4、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张源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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