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82.1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918,900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均为柏楚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柏楚电子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述股东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询价转让限制窗口期。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询价转让后,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1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此外,自柏楚电子上市以来,由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8月8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均为柏楚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柏楚电子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和谢淼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注:因四舍五入,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转让后持股比例存在尾差。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

  本次转让后,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1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此外,自柏楚电子上市以来,由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3.43%减少至68.44%。

  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和谢淼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1. 基本信息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因四舍五入,减持比例存在尾差。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 “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询价转让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前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询价转让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占总股本比例。

  2、因四舍五入,减持比例存在尾差。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

  (二)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175.00元/股,为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24.46元/股的77.96%。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5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5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7家、私募基金160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82.1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91.89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