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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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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89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保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李硕梁先生、金飞敏先生、陈韵先生、XiaodanGu(顾晓丹)先生、独立董事袁彬先生、张兴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思静、何晓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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