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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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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5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024,600股后的1,687,656,7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止于2022年9月14日,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为13,024,600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在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以0.178621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786214元/股=303,778,215.90元÷ 1,700,681,355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86214元/股。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2年9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024,600股后的1,687,656,7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3,778,215.90元(含税)。

  后续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若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024,600股后的1,687,656,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9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9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以外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9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为13,024,600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在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以 0.178621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786214元/股=303,778,215.90元÷ 1,700,681,355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8621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

  联系人:孙献

  咨询电话:0755-83735433、0755-83735593

  传真电话:0755-837355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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