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09月19日起修改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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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四、重要提示
上述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09月19日起生效。
为方便投资者,本公司将修订后的《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在官网上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