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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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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3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9月13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同时,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大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项目前期贷及项目贷款,具体如下:

  借款主体: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

  借款总额:项目前期贷额度为9,327万元;项目贷款额度为24,874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最终以正式签署的项目贷款合同为准。

  借款利率: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借款期限:项目前期贷贷款期限预计为1-3年;项目贷款预计为15年(其中宽限期预计为1年);借款期限及宽限期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

  担保方式:项目前期贷的担保方式为信用;项目贷款预计在建期为借款主体信用,待项目建成后补充电费收费权质押;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贷款、电费收费权质押等合同,办理电费收费权质押等手续。

  《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40)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3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同时,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293,569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5,890,488.64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00.00元(为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募集资金余额为1,858,390,488.64元(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暂时闲置原因及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同时,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同时,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3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2年7月5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为紧抓云南省“绿色能源牌”战略机遇,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同意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工程装机规模为50MW,项目总投资为31,092.21万元(含流动资金150.00万元)。《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详见2022年7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大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项目前期贷及项目贷款,具体如下:

  借款主体: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

  借款总额:项目前期贷额度为9,327万元;项目贷款额度为24,874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最终以正式签署的项目贷款合同为准。

  借款利率: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借款期限:项目前期贷贷款期限预计为1-3年;项目贷款预计为15年(其中宽限期预计为1年);借款期限及宽限期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

  担保方式:项目前期贷的担保方式为信用;项目贷款预计在建期为借款主体信用,待项目建成后补充电费收费权质押;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贷款、电费收费权质押等合同,办理电费收费权质押等手续。

  二、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069825502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缚虎

  注册资本:46621.9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4日

  营业期限:2013年06月04日至2063年06月04日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涧水塘村民委员会大中山风电场升压站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咨询、培训及服务和研究开发;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产品的销售;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姚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622608301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26日

  营业场所: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中段建行大厦

  负责人:杨中仑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工程造价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旨在满足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1,784.2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05%;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3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拟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9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智,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后乾,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1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总费用较上年度减少8.94%。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5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拟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信永中和、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先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4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下午2: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等相关公告。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7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4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9月13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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