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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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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A座7层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4及议案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及议案5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及议案4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8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59031997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即,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份,议案1中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为8名,则该股东对选举非独立董事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为800票(100股×8=800票)。股东可以将800票平均投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8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80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委托日期:

  附注:1、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位候选人对应投票结果一栏填写所投选举票数。

  2、第4项及第5项议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2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相关比例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250,392,114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177,072,514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9,952,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2%,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50,39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9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0,86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50,39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11%。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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