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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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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12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3: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本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5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12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部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连漪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连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连漪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4、证券代码:002166

  5、法定代表人:秦本军

  6、董事会秘书:罗华阳

  7、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8、邮编:541199

  9、联系电话:0773-3568817

  10、传真电话:0773-3568872

  11、公司网址:www.layn.com.cn

  12、电子邮箱:002166@layn.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2年9月13日。

  四、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2)。

  五、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连漪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连漪,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历任桂林工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梅高(中国)桂林公司总经理,福达集团总经理,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院长等职,现兼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福达控股集团福达学院院长。现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莱茵生物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六、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情况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9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45)。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的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之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页签字。

  3、如委托投票股东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773-3568809

  邮政编码:5411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如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票方式与授权委托书就同一提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则以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连漪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连漪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3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2年9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

  2、特别提示及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连漪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1、2、3议案的投票权,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王庆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邮编:541199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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