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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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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6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孔庆辉先生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人,代表股份1,655,907,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的2658万股股份,下同)的62.9232%。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636,513,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8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9,393,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6人,代表股份19,394,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0%。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9,393,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0%。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4,797,0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9%;反对1,102,3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66%;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83,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2744%;反对1,102,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6839%;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8%。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4,797,1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9%;反对83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1%;弃权280,1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83,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2749%;反对830,1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807%;弃权280,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444%。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955,8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7%;弃权164,6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1,654,789,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5%;反对1,109,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发行规模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955,8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7%;弃权164,6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债券期限和品种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955,8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7%;弃权164,6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5.债券利率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同意1,654,789,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5%;反对952,8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5%;弃权164,6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955,8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7%;弃权164,6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9.上市场所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担保安排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955,8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7%;弃权164,6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1.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2.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654,786,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3%;反对1,112,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654,789,9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25%;反对1,109,5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 徐启飞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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