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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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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9日(减持计划披露日),黄保忠先生持有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4,280,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3%,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黄保忠先生计划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62,8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2022年9月9日,黄保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62,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保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617,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5),并于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2期2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以及2022 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镇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2期28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9月1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2期28楼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1-62278008

  传真:021-62273880

  电子邮箱:info@china-wanlin.com

  邮编:201103

  (二)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其它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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